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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红斑狼疮?

   “红斑狼疮”这一病名是从西方医学拉丁文翻译而来。1828年,法国皮肤科医生首先报道了这样一个病人:面部出现像狼咬过后不规则的水肿性红斑,中间凹陷,边缘突起,表面光滑,有时带有鳞屑,他把这种皮肤病称为“红斑狼疮”。之后随着临床经验积累,越来越多的医生发现“红斑狼疮”不仅仅有皮肤损害,而且还有肾、脑、心、肺、血液、关节、肌肉等全身性病变。

  现在,临床上通常将红斑狼疮分为两种类型:病变仅限于皮肤者称“盘状红斑狼疮”;有内脏多器官、多系统受累的称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前者大部分在皮肤科诊治,而后者主要在内科就诊。持久不愈的盘状狼疮有可能发展为系统性红斑狼疮。而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可以没有皮肤损害,也可出现盘状狼疮样的皮肤损害,所以在确诊为盘状红斑狼疮之前,应作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等多项检查,以排除伴有内脏损害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典型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有跨鼻梁两侧面颊的红斑,俗称“蝴蝶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