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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和近视有何区别?

   弱视与近视根本不是一种病。眼球没有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低于0.8,而且矫正视力又达不到正常;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和不能矫正的称为弱视。近视眼是由于眼调节肌肉睫状肌过度紧张或遗传等原因造成眼轴变长而引起的看远不清楚、看近清楚的眼病,戴镜后矫正视力多可恢复正常;而弱视是一种视功能发育迟缓、紊乱,常伴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的眼病,两种病有本质不同。

  弱视对儿童视功能的危害比近视大得多。因为近视仅仅是视远时视力下降,不会伴有其他视功能损害,视力矫正不受年龄限制;而弱视患儿不仅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并且不可能有双眼单视功能,无立体视,今后不能胜任驾驶、测绘及精细性工作。弱视的治疗时机最重要,如3岁左右开始治疗,大多数可以治愈或基本痊愈,如晚于8岁开始治疗,则疗效非常差,甚至无效。弱视治疗的关键是准确验光,儿童还需散瞳验光,佩戴合适的眼镜,在此基础上进行治疗。